Q1︰台灣證券交易所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委託買賣及撮合成交時間為何?
Ans︰集中市場交易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及本公司公告之補行交易日),各項交易之買賣委託皆限當日有效,委託時間與撮合成交時間彙總如下:
(補網址)
Q2︰
台灣證券交易所是什麼性質的機構?
Ans︰
台灣證券交易所是協助工商企業在證券市場發行證券籌集資金,並使投資大眾將儲蓄的資金投資證券,分享企業利潤的服務性之民營機構。
Q3︰
集中市場休市為何時?
Ans︰
集中市場休市日與銀行業通行假日相同,但本公司認為必要時或應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之建議,得報請主管機關變更之。
Q4︰
集中市場交易相關規章何處可取得?
Ans︰
與集中市場相關之交易規章,如證交所營業細則及有關公告、規章等,可由網站
http://www.selaw.com.tw/newlevel.asp查詢。
Q5︰
自然人開戶需要準備什麼資料?
Ans︰
委託人為自然人者,除下列情形外,應親持身分證正本辦理開戶並當場簽章。
1.委託人為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者,應由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親持本人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辦理開戶並當場簽章,如委託人尚未領取身分證時,得以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代之;監護人並應檢附具有監護權之證明文件。
2.委託人為法人派駐國外工作者,得委託代理人親持代理人及委託人之身分證正本,檢具經我國駐外機關或委託機構認證之授權書及派遣法人出具之派駐國外工作證明文件辦理開戶。
3.委託人約定每日買賣最高額度未超過一佰萬元,且不開立信用交易帳戶者,證券經紀商得接受委託人經由網際網路、書信或其他方式申請開戶,俟委託人在受託契約簽章,並經證券經紀商確認後始生效力。證券商對於此種方式開戶之徵信可自行決定,但日後調整當日買賣最高額度時,仍應依相關規定重新辦理徵信。
Q6︰
投資人可否在證券經紀商同一營業處所開立二個交易帳戶?
Ans︰
投資人在證券經紀商同一營業處所僅能開立一個交易帳戶,但全權委託投資帳戶不在此限。
Q7︰
法人開戶需準備什麼資料?
Ans︰
委託人為法人者,由被授權人檢附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稅捐機構發給之設立扣繳單位編配統一編號通知單影本 (若屬營利事業得免檢附上開通知單影本) 、授權書暨法人代表人及被授權人身分證影本辦理;證券經紀商並應以函證方式確認係屬授權開戶。
Q8︰
華僑或外國人申請直接投資國內證券者,應如何申請開戶?
Ans︰
華僑或外國人申請直接投資國內證券者,除依交易所營業細則 第 77 條規定申請者外,應檢具完成登記證明及下列相關文件向證券經紀商辦理開戶買賣有價證券。
1.境內華僑或年滿二十歲以上外國自然人應檢具護照及居留證,境內外國機構投資人應檢具經濟部認許證、公司執照、營利事業登記證、負責人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
2.境外華僑或外國人應檢具之資料,請參閱交易所營業細則第 77- 4 條 規定,並請逕洽各保管銀行辦理申請登記事宜。
Q9︰
開戶後可否立即買賣有價證券(3.4)?
Ans︰
投資人於完成開戶委託手續,代理開戶者以函證確認,並經證券經紀商將開戶資料及帳號鍵入交易所電腦檔案後,方得委託買賣有價證券。
Q10︰
投資人如何向本公司查詢個人證券帳戶開戶情形或交易資料?
Ans︰
(一)當事人親自申請:
1、當事人檢具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書面申請書(
http://www.twse.com.tw/ch/products/broker_service/download/b001000023.doc附件一)親赴本公司辦理。
2、檢具當事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書面申請書。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
1、當事人因故未能親自申請,得委託他人代為申請,除填具書面申請書外,應提出當事人本人之授權書(
http://www.twse.com.tw/ch/products/broker_service/download/b001000023.doc附件二)及當事人與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
2、檢具當事人與受託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書面申請書及授權書。
(三)通訊申請:
1、當事人因故未能親自申請,得親持國民身分證正本委請證券經紀商查驗身分並出具證明書(
http://www.twse.com.tw/ch/products/broker_service/download/b001000023.doc附件三)及填繳書面申請書,以資憑辦。
2、檢具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正本、書面申請書、證明書。
3、證券經紀商應指派登記合格之業務人員查驗當事人所檢具之文件無誤後,正式發函並檢附前開書面申請書、證明書正本併同當事人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向本公司提出查詢申請。
4、當事人應附貼足掛號郵資之回郵信封,查詢結果以掛號逕寄予當事人。
(四)網際網路申請:
1、當事人透過網際網路聯結至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投資人個人資料查詢系統」查詢,網址為
https://investor.twse.com.tw/2、當事人須具備證券電子式交易型態委託買賣之電子憑證。
申請程序依「投資人、交易人個人資料綜合查詢系統」使用申請同意書辦理。
Q11︰
如何註銷帳戶?
Ans︰
投資人已開立之帳戶辦理註銷時,須在當初辦理開戶之證券經紀商填寫註銷帳戶申請書,並攜帶本人國民身分證等有關文件辦理。
Q12︰
何種人不得辦理開戶?
Ans︰
內證券經紀商發現委託人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應拒絕接受開戶,已開戶者應拒絕接受委託買賣或申購有價證券
1.未成年人未經法定代理人之代理者。
2.證券主管機關及本公司職員雇員。
3.受破產之宣告未經復權者。
4.受禁治產之宣告未經法定代理人之代理者。
5.法人委託開戶未能提出該法人授權開戶之證明者。
6.證券自營商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者 。
7.委託證券商之董事、監察人及受僱人,代理或代表其在該證券商開戶。
8.全權委託投資之同一委任人對同一受任人在同一證券經紀商同一營業處所開立超過一個以上全權委託投資帳戶者。但委任人如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退休基金、勞工保險基金或郵匯儲金等政府基金,於其委任同一受任人為全權委託投資時,得按其委託契約之不同而在同一證券經紀商同一營業處所分別開立全權委託投資帳戶者,不在此限。
9.境外外國機構投資人於同一證券經紀商同一營業處所開立超過一個以上投資交易帳戶者。但其如因投資策略委請外部經理人操作,或內部投資作業使用不同交易平台,而依本公司「華僑及外國人投資證券登記作業要點」有關規定,由其代理人或代表人檢具登錄證明、本人親簽之申請開戶函件及相關證明文件,於同一證券經紀商同一營業處所分別開立不同投資交易帳戶者,不在此限。
10.因證券交易違背契約,經本公司或櫃檯買賣中心轉知各證券經紀商後,已結案而未滿三年,或未結案且未滿五年者。
11.因違反證券交易法或偽 (變) 造上市、上櫃有價證券案件,經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尚在審理中,或經法院諭知有罪判決確定未滿五年者。
12.因違背期貨交易契約未滿三年或雖滿三年但未結案,或違反期貨交易管理法令,經司法機關有罪之刑事判決確定未滿五年者。
Q13︰
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或職員是否可以於本受託證券經紀商開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
Ans︰
可以。
證券商內部人員開戶委託買賣證券,應依交易所訂定之證券商內部人員所屬證券商開戶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之規定辦理。
Q14︰
投資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之方式有幾種(3.4)?
Ans︰
投資人可以當面委託、電話、書信、電報、IC卡、語音或網際網路等方式委託證券經紀商買賣有價證券。
Q15︰
投資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時,應填寫何種委託書?
Ans︰
委託買進有價證券時應填寫紅色買進委託書;委託賣出時則應填寫藍色賣出委託書,對融資融券買賣者應使用加註融資融券字樣之委託書。
Q16︰
投資人可否委託證券自營商在本公司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
Ans︰
不可以。
證券自營商不得直接或間接接受投資人之委託在本公司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證券,投資人僅可委託證券經紀商辦理。
Q17︰
投資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後可否撤銷或變更委託事項?
Ans︰
投資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後,若其委託尚未成交,得向受託證券經紀商辦理變更委託,除減少申報數量外,應先撤銷原買賣申報,再重新申報。
Q18︰
欲變更有價證券買賣委託時,可否直接將已輸入之委託書取回,並於原委託書上更改託內容?
Ans︰
不可以。
惟除減少申報數量外,應先將原委託書辦理取消,並重新填具委託書。
Q19︰
投資人可否全權委託證券經紀商代為決定並買賣有價證券?
Ans︰
證券經紀商不得代客戶決定並買賣證券,投資人可全權委託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或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買賣有價證券。
Q20︰
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有價證券是否採電腦自動交易方式?
Ans︰
是,但證交所認有必要時,得採其他方法。
Q21︰
買賣股票之競價方式為何?
Ans︰
開市、盤中及收市之成交價格決定原則一律採集合競價,開市時採30分鐘(8:30至9:00)集合競價決定開盤價,收市時採5分鐘(13:25至13:30)集合競價決定收盤價,成交優先順序則採價格優先、時間優先決定原則,即較高買進委託優先於較低買進委託,較低賣出委託優先於較高賣出委託,當委託價格相同時,開市前委託優先於開市後委託,同為開市前之委託,則依電腦隨機排列,同為開市後之委託,則依委託時間先後決定優先順序。
Q22︰
當個股在盤中執行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暫緩撮合期間結束後,恢復撮合的成交價格變動方向是否和先前看到的箭頭方向一致?
Ans︰
當有價證券在因瞬間價格穩定措施而暫緩撮合的期間結束後,恢復撮合參與集合競價除暫緩撮合前的買賣單外,還有暫緩撮合這2到3分鐘新輸入的買賣單共同依集合競價的價格決定原則,來決定成交價格,所以成交價格變動方向就不一定和執行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時資訊揭示的箭頭方向相同。
Q23︰
執行延緩撮合期間作業為何?
Ans︰
臺灣證券交易所電腦仍繼續接受買賣申報的輸入、取消及改量作業,同時對市場揭露延緩撮合的訊息,包括試算價格為趨漲或趨跌、最近一筆成交價格、成交股數。另資訊公司將以新聞方式揭露,或透過證券商及用戶的電視牆及單機,在價格揭示資訊上用註記方式揭露,提供投資大眾參考。(揭露方式請洽各資訊公司)
Q24︰
當個股在盤中執行瞬間價格穩定措施,投資人如何獲悉其相關資訊?
Ans︰
盤中電腦交易系統在每盤撮合前試算撮合的成交價,與前一盤成交價比較,價格上、下波動超過3.5%時,執行瞬間價格穩定措施,證交所並將計算之趨漲或趨跌訊息傳送至各資訊公司,資訊公司再將暫緩撮合的相關資訊顯示於其資訊畫面,例如電視牆、資訊看板或資訊單機。
Q25︰
盤中個股行情揭示內容為何?
Ans︰
盤中個股撮合成交後,證交所即時揭示成交資訊及當盤未成交之最佳五檔買賣委託價量資訊,成交資訊包含當盤之成交價格及成交數量,當盤未成交之最佳五檔買賣委託價量資訊包含未成交之最高5檔買進價格、數量及最低5檔賣出價格、數量。
Q26︰
集合競價撮合產生的成交價、買進及賣出揭示價意義?
Ans︰
集合競價撮合產生的成交價代表滿足當盤最大成交量的價格,亦代表高於成交價的買單及低於成交價的賣單一定成交;買進價代表當盤尚未成交的最高5檔委託買進價,賣出價代表當盤尚未成交的最低5檔委託賣出價,其中,當最高買進價或最低賣出價與成交價相同時,代表該價位有部分買單或賣單未能於當盤撮合成交。
Q27︰
投資人如何觀看「最佳五檔」買賣委託價量資訊?
Ans︰
投資人可透過資訊單機、網路或洽請營業員代為查詢「最佳五檔」買賣委託價量資訊,礙於證券商營業大廳電視牆或行情揭示板面積及字體大小等限制,投資人僅可觀看撮合後最佳買賣價及其委託量資訊。另外,投資人亦可透過證交所「五檔價量資訊」之免費網站查詢,網址為
http://mis.twse.com.tw/ 基本市況報導。
Q28︰
申報買賣有價證券之價格代表多少單位之價格?
Ans︰
申報買賣有價證券之價格,代表委託買賣千分之一個交易單位之價格,亦即代表1股股票價格、1個受益權單位之受益憑證價格或面額十萬元千分之一之公債及公司債價格。
Q29︰
申報買賣有價證券之數量單位為何?
Ans︰
買賣有價證券時,每次申報數量規定不得少於一個交易單位或其倍數如下:
1.股票、債券換股權利證書、存託憑證、外國股票、 新股權利證書、股款繳納憑證及附認股權特別股證:以每股面額十元並以一千股為一交易單位;
2.受益憑證、股票指數型基金(ETF):每一受益權為十元者,亦以一千受益權為一交易單位;
3.認購(售)權證:以一千認購 (售) 權證單位為一交易單位;
4.公債及公司債:以面額十萬元為一交易單位,如已經分期還本者,以還本後餘值計算其交易單位。
Q30︰申報買賣有價證券升降漲跌幅度為何?Ans︰漲跌幅度係每日申報買賣有價證券市價升降幅度以漲至或跌至前一日收盤價格一定百分比為原則。現行我國市場依證券種類區分不同漲跌幅度如下:
一、普通交易
(補網址)
註:但升降幅度經換算後,股票及受益憑證未滿一分者,以一分計,且價格以跌至一分為限;債券未滿五分者,以五分計,且價格以跌至五分為限。如前一日無收盤價格,但有連續二日之最高買進申報價格或最低賣出申報價格達漲跌停時,得以之作為計算升降幅度之基準。遇除權除息交易日則依本公司營業細則第67條規定辦理。